首页
>政务公开>服务资讯>政策文件

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批复

发布时间: 2020- 12- 01 09: 49浏览次数:

川府函〔2020〕238号


遂宁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请示》(遂府〔2019〕117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。

唐超,男,汉族,1983年10月出生,遂宁市船山区人,生前系遂宁市和谐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。2019年3月15日,唐超开车路过遂宁市船山区公园桥渠河路边时,下河勇救落水女孩。因水温太低、体力不支,英勇牺牲。

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省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。


四川省人民政府

2020年11月28日


信息来源: 四川省人民政府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