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批复
发布时间:
2020-
12-
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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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府函〔2020〕238号
遂宁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请示》(遂府〔2019〕117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。
唐超,男,汉族,1983年10月出生,遂宁市船山区人,生前系遂宁市和谐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。2019年3月15日,唐超开车路过遂宁市船山区公园桥渠河路边时,下河勇救落水女孩。因水温太低、体力不支,英勇牺牲。
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省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28日
信息来源:
四川省人民政府